员工可以取消工伤认定吗
一、员工可以取消工伤认定吗
员工可以取消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前,员工可随时撤回申请,程序相对简单,一般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撤回申请即可。
若工伤认定申请已被受理,员工仍可尝试取消。但此时处理方式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未作出认定决定,员工提出取消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常会尊重其意愿,终止认定程序。不过,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取消就较为复杂。因为工伤认定是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和确定力。员工若想否定已生效的认定结果,需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请求撤销该认定决定。
需注意,员工取消工伤认定要谨慎考虑。一旦取消,可能失去获得工伤赔偿等权益的机会,后续再申请工伤认定也可能面临一些限制和困难。
二、员工互殴认定工伤吗赔偿
员工互殴能否认定工伤及获得赔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互殴,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互殴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违背了工作中应有的安全和秩序要求,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员工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在合理范围内制止暴力侵害而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规定,则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若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但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只能依据双方过错,通过民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三、员工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员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工伤认定。
通常在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认定结论作出前,员工若想撤销申请,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说明情况,提出撤回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回。
若工伤认定结论已经作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如果存在法定情形,例如认定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员工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不过,需注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有相应的期限要求。员工应及时关注相关期限,避免因超期而丧失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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