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部门能做工伤认定吗

2026-01-16 07:46:16 法律在线 0
  仲裁部门能做工伤认定吗?仲裁部门不能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对职工工伤与否的定性确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单位、职工等可按规定申请。仲裁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后待遇争议可走仲裁。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仲裁部门能做工伤认定吗

   仲裁部门不能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根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而仲裁部门主要处理的是劳动争议,例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当工伤认定完成后,若就工伤待遇等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可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所以,工伤认定的法定职能在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仲裁部门不具备该职权。

   二、仲裁工伤赔偿后多久生效

   仲裁工伤赔偿的生效时间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终局裁决适用于两类案件,一是小额工伤赔偿案件,即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若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情形,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法院裁定撤销,当事人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并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治疗期间可以工伤认定吗

   治疗期间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治疗期间申请工伤认定,有利于及时确定职工权益,保障其在后续治疗及康复过程中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在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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