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工伤认定赔偿吗
一、可以去工伤认定赔偿吗
能否进行工伤认定赔偿,需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视同工伤。
若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可按照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获得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但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比如是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二、可以不签字认定工伤吗
不签字一般不影响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行政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职权作出,不以受伤害职工签字为必要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申请。认定过程中,若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家属不签字,只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会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即便一方拒绝签字,不配合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收集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不签字通常不会阻碍工伤认定程序的推进和结果的作出。
三、跨年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跨年不影响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与是否跨年无关。
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申请条件和时间限制,就能够申请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跨年期间,准备好这些材料,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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