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工伤认定的申请表
一、劳动局工伤认定的申请表
劳动局工伤认定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重要材料。其主要内容通常涵盖以下方面:
首先是申请人信息,包含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其次是事故发生情况,要详细填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和程度等。例如,写明是在操作机器时被夹伤,还是在搬运货物过程中扭伤等。
再者是医疗诊断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的名称、诊断时间、疾病名称(伤害部位)等。
另外,还需有申请事项,申请人要明确表达请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此次伤害为工伤。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同时,一般还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和提供证明材料,有助于劳动部门顺利进行工伤认定。
二、劳动局工伤认定有时效吗
劳动局工伤认定是有时效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上述规定的时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一方,都应在规定时效内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吗
劳动局一般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但需符合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同时,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如超过申请时效、材料不完整且无法补正等,劳动局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此外,如果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也不会受理,而是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出申请。
所以,并非劳动局一概不受理工伤认定,只要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且属于其管辖范围,劳动局会依法受理并进行认定。若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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