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需要仲裁前置吗
一、认定工伤需要仲裁前置吗
认定工伤一般不需要仲裁前置。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决定。
而仲裁前置通常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只有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时,才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关系有争议且未经仲裁确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待劳动关系经仲裁或法院判决确定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所以,单纯的工伤认定无需仲裁前置,只有涉及劳动关系争议时才会有仲裁前置的情况。
二、认定工伤需要尸检报告吗
认定工伤是否需要尸检报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形中,如果死亡原因明确,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医学证明,能够清晰证明职工的死亡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一般不需要尸检报告。例如职工在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明确诊断为心脏病发作导致死亡,这种情况下依据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就可申请工伤认定。
但要是死亡原因存在争议,无法确定死亡与工作之间的因果联系时,就可能需要尸检报告。比如职工在工作中突然晕倒后死亡,家属认为是工作强度大导致,而用人单位对此存疑,这种情况下为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常会要求进行尸检,以尸检报告作为认定的重要依据。
所以,认定工伤不一定非要尸检报告,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其他有效材料确定死亡与工作的关联性,若无法确定就可能需依靠尸检报告来明确。
三、认定工伤一定要有合同吗
认定工伤不一定要有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关键要素,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但并非唯一证据。若没有劳动合同,可通过其他材料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能申请工伤认定。
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申请工伤认定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可先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所以,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能有效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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