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直接鉴定伤残吗
一、认定工伤直接鉴定伤残吗
认定工伤后不能直接鉴定伤残。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是两个不同环节,有先后顺序要求。
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作出行政确认。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具备后续进行伤残鉴定的前提。
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完成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诊断情况,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其目的是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为后续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提供依据。
所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先完成工伤认定,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未经工伤认定程序,无法启动伤残鉴定。
二、认定了工伤单位能推翻吗
认定了工伤后,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尝试推翻。
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有途径提出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单位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说明认为工伤认定不合理的理由和依据。若单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认定存在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行政复议机关可能会撤销或变更原工伤认定。
提起行政诉讼也是单位的权利。单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工伤认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如果认定原工伤认定确实有误,会判决撤销或重新作出认定。
不过,单位要成功推翻工伤认定并非易事,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认定存在错误。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其诉求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三、认定为工伤有医药费赔吗
认定为工伤后,通常有医药费赔偿。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此时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同时,还可能涉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其他费用的赔偿。所以,认定为工伤后,医药费一般能得到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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