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15天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15天举证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中15天举证期限,指的是用人单位自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知起的15日内,有责任提供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
在工伤认定程序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进行举证,限定其在15天内提交证据。这15天从用人单位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15天举证期限内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通常情况下,若无反证,会倾向于支持职工一方的主张。因此,用人单位应重视该举证期限,积极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二、工伤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怎么操作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 等待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 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4. 与单位协商赔偿: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后,由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5.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鉴定得多久能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要依据申请主体来确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单位申请通常是3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职工等主体申请是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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