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死亡是否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发生死亡是否算工伤
下班途中发生死亡,是否算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而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需由相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
另外,如果职工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一般情况下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但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
若职工在下班途中因其他原因死亡,如与他人发生斗殴、个人突发意外等,通常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所以,下班途中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死亡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职工家属可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认定结论。
二、下班路上摔骨折了算不算工伤
下班路上摔骨折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下班路上因交通事故摔骨折,且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员工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下班途中被汽车碰撞导致骨折,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员工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但要是员工是自己不慎摔倒导致骨折,并非上述规定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自己摔倒通常是自身原因造成,不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一关键条件。
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调查结果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
三、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
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
1. 合理时间。下班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要考虑正常下班时间、加班后下班时间等合理情形。比如职工按公司安排加班,结束后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也在合理时间范围内。
2. 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例如,职工下班后先去幼儿园接孩子再回家,该路线属于合理路线。
3. 非本人主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需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
4. 事故伤害与上下班途中存在因果关系。即伤害是在上下班途中因特定事故导致,如交通事故、轨道交通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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