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一、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以基本工资发放,这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工伤期间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职工认定工伤单位需要赔偿吗
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单位是否需要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若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单位仍需承担部分费用,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这期间职工工资按原待遇发放;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后,需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应享受的所有工伤赔偿待遇均由单位承担。这意味着,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都要由单位来支付。
所以,职工认定工伤后,单位一般是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确定。
三、植物人2年死亡能认定工伤吗
植物人2年后死亡是否能认定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该植物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应认定为工伤。
若植物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通常这种情况严格限定在48小时内,2年后死亡不符合该视同工伤条件。
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情形,也可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植物人2年后死亡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其受伤及死亡与工作之间的关联性、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该部门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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