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拿走了工伤认定书怎么报销
一、单位拿走了工伤认定书怎么报销
单位拿走工伤认定书后,报销流程如下:
首先,收集相关材料,除工伤认定书外,还需准备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医疗资料,以及员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材料。这些材料是报销的基础依据。
其次,由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工伤报销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工伤报销申请表,并将收集齐全的材料一并提交给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表要确保填写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报销进度。
然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工伤报销的范围和标准等。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单位或员工补充相关材料。
最后,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将报销款项打入员工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报销,员工可以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出院后多久才能去做工伤认定呢
出院后即可申请工伤认定,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申请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申请时间,避免因超过期限而无法被认定为工伤。若对工伤认定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
三、打工一般打多少年能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与打工年限无关。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都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所以,不论打工时间长短,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就可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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