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应该付哪些赔偿金
一、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应该付哪些赔偿金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需承担的赔偿项目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 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3. 五、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助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遭受工伤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补偿。同时,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对用人单位责任的明确界定。
二、认定上工伤了但是没有评上级给钱吗
认定为工伤但未评上伤残等级,仍可获得相应赔偿。
首先,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涵盖了职工因工伤接受治疗过程中的各类诊疗费、药费等,以保障职工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其次,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规定时长,在此期间,单位不能随意降低职工工资。
再者,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另外,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即使工伤未评上伤残等级,职工依然能依据相关规定获得多方面赔偿,保障自身权益。
三、如果厂方不给报工伤鉴定我该怎么办
厂方不给报工伤鉴定,劳动者可自行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厂方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自行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流程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上述材料,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这些途径,劳动者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工伤待遇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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