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怎么支付加班费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怎么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不给加班费什么时间内可以起诉,
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应在仲裁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起诉至法院。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加班费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期不超过十五日。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法定情形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撤销裁决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节假日加班工资分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两种情况。
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此工资不能用补休替代。计算公式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300%。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
休息日加班,若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则需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00%。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若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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