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发绩效不发底薪合法吗
一、只发绩效不发底薪合法吗
只发绩效不发底薪不合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底薪属于基本工资的范畴,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应得的劳动报酬,是维持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保障。绩效工资则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来发放的额外报酬。
若用人单位只发绩效不发底薪,可能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底薪。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3.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底薪及经济补偿。
4.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追要加班费有时间限制吗
追要加班费有时间限制。
在劳动争议中,追讨加班费适用仲裁时效。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由于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所以在职期间追讨加班费没有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追讨加班费。
另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如果劳动者经过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遵循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过,前提是已经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了仲裁。所以,劳动者若要追讨加班费,需留意时间限制,及时主张自身权益。
三、出差补助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出差补助不能代替加班费。
出差补助是对员工出差期间的额外生活费用等方面的一种补贴,其目的是为了补偿员工在出差过程中产生的如餐饮、住宿等超出日常工作的费用支出,和员工的加班劳动并无直接关联。
而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支付的报酬。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出差补助和加班费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用途,不能相互替代。如果用人单位以出差补助来抵充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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