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和下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不
一、在上班和下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不
在上班和下班途中出意外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意外为交通事故,要认定为工伤需同时满足几个条件。其一,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二,本人在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比如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无责任;其三,事故是由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造成的。例如,员工在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员工负次要责任,该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其他意外,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受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的规定。
此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总之,上下班途中出意外是否属于工伤,要依据事故性质、责任认定和具体情形等来确定。
二、在外地受伤可以在本地做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在本地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是因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便于对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单位的用工情况、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等。
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原则上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二是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所以,在外地受伤,若本地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则可在本地认定;若本地既非用人单位注册地,也非生产经营地,通常不能在本地做工伤认定。职工要根据具体情况,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确保认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在公司受过工伤裁员时可以多赔吗
公司裁员时,受过工伤的员工在一定情况下可获得额外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对于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员工,公司还需支付生活护理费。若员工工伤导致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受过工伤的员工在裁员时,除正常的经济补偿外,还可根据工伤情况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要依据工伤等级及当地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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