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写
一、劳动局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写
填写劳动局工伤认定申请表,需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1. 基本信息:准确填写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申请人若是用人单位,要填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
2. 事故发生情况: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事故经过。比如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导致手部受伤等,写明受伤部位和程度。
3. 申请事项:明确表达申请工伤认定的意愿,阐明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简述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4. 用人单位意见:由用人单位填写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 附件材料:说明所附材料清单,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
填写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向当地劳动局咨询,以免影响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够到工伤
劳动法并未直接规定够到工伤的年龄,但一般来说,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是认定工伤的前提。
根据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可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和认知能力,能够独立从事劳动活动,与用人单位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而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部分地区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认定为工伤。
总之,16周岁是常见的具备认定工伤主体资格的起始年龄,但具体需结合劳动关系等实际情况判断。
三、劳动局不给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若劳动局不给做工伤认定,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一,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合规。工伤认定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检查自身提交材料有无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之处,如有则尽快补充或修正。
第二,要求书面说明理由。依据相关规定,劳动局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可向其索要该书面说明,明确不受理的具体原因。
第三,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劳动局不做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对该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
第四,提起行政诉讼。除行政复议外,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工伤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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