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给子女有继承权吗

2026-01-19 23:46:55 法律在线 0
  赠予房产给子女有继承权吗?赠予房产给子女后,子女获所有权,与继承权不同。完成过户,房产不再是父母遗产,无继承问题;未过户,父母去世按法定继承。即便已赠与,特定情形下父母可撤销,子女可再参与法定继承。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赠予房产给子女有继承权吗

   赠予房产给子女后,子女获得该房产所有权,但这与继承权是不同概念。

   若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完成过户等手续后,房产归子女所有,不再属于父母遗产范畴,不存在子女对该房产再行使继承权的问题。

   不过,如果父母只是签订赠与协议,未完成房产过户,父母依然是房产所有权人。此时若父母去世,在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下,该房产会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对该房产有继承权。

   另外,即使房产已赠与子女,在一些法定情形下,比如子女严重侵害父母或者父母的近亲属、对父母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父母可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撤销后房产仍为父母财产,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可按法定继承规则参与继承。

   二、丈夫的遗产谁是第一继承人

   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方面,指与丈夫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妻子,婚姻关系需经法律认可,在丈夫去世时,其妻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未在婚姻关系内出生,但同样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形成收养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与子女有血缘关系;养父母是基于合法收养关系与养子女形成拟制血亲;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若存在长期的扶养事实,也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继承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怎样写遗产继承分割协议书

   撰写遗产继承分割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 当事人信息:详细列出各继承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确保身份明确。

   2. 被继承人信息:写明被继承人的姓名、去世原因、生前住址等情况。

   3. 遗产范围:清晰罗列被继承人留下的全部遗产,如房产位置、面积、房产证号;银行存款的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等。

   4. 分割方式:明确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份额或方式。比如,房产归某继承人所有,该继承人按评估价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补偿;存款按比例分配等。

   5. 违约责任: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保障协议的履行。

   6. 争议解决:说明双方如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7. 签字与日期:所有继承人签字、按手印,并注明签订协议的日期。

   协议书应表达清晰、条款明确,必要时可咨询律师或请专业人士代书,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避免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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