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后后期的并发症怎么办

2026-01-20 18:07:43 法律在线 0
  认定为工伤后后期的并发症怎么办?认定工伤后出现后期并发症,要及时就医保留记录。怀疑与工伤有关,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旧伤复发确认。若有关联,后续治疗费可享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缴费则单位支付。职工还可申请复查鉴定调整待遇。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认定为工伤后后期的并发症怎么办

   认定为工伤后出现后期并发症,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诊疗记录。若怀疑并发症与工伤存在关联,需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旧伤复发确认申请。由其组织医学专家进行鉴定,判断该并发症是否因工伤导致。

   若鉴定结论为并发症与工伤有关,那么后续治疗费用可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此情况下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还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若因并发症导致劳动能力发生变化,会根据新的鉴定结果调整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认定是工伤但是没有级别怎么办

   认定为工伤但未评上伤残等级,仍可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一是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规定时长,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规定时长。

   三是康复待遇。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虽然没有伤残等级的额外补偿,但这些待遇能保障职工在工伤治疗和恢复期间的基本权益。若单位未依法支付相关待遇,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认定为工伤但是没有评级怎么赔偿

   即便工伤未评级,职工仍可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

   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

   3. 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交通、食宿费用。

   4.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若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未缴纳,相关赔偿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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