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工伤认定书拿走了咋办
一、单位把工伤认定书拿走了咋办
若单位拿走工伤认定书,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询问拿走的原因及用途。一般情况下,单位可能是为了处理后续的工伤赔偿、报销等事宜。若确属正常工作流程,可与单位协商约定归还时间,或要求单位提供认定书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上可注明“仅供参考,再次复印无效”等字样,保障自身权益。
其次,如果单位拒绝归还且无合理理由,员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请求协助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工伤认定相关的信息和帮助,可要求其提供工伤认定书的副本或相关证明文件。
最后,员工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初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查阅、复制该认定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提供相关服务,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单方的交通意外能认定工伤吗
单方交通意外能否认定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意外,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件才可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单方交通意外中,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劳动者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若因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意外,且劳动者无主要责任,则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单方交通意外,比如外出办公期间,一般可认定为工伤。因为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条件。
总之,单方交通意外认定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尤其要关注责任划分和是否因工作原因等要素。
三、崇州申请工伤认定多久批下来
崇州申请工伤认定的审批时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一般需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受理的工伤认定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不过,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时,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所以,在崇州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是60日,符合条件的15日可批下来,但存在特殊情况需等待其他结论时,审批时间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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