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提出行政复议吗
一、认定工伤提出行政复议吗
认定工伤的结果出来后,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需在规定期限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提出时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自身主张。
行政复议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工伤认定是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若复议机关认为工伤认定存在问题,可能会撤销原认定决定,责令重新作出认定;若认定无误,则维持原决定。
所以,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认定工伤前的工资怎样算
认定工伤前工资计算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员工正常出勤工作,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正常出勤应得收入。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为 5000 元,绩效奖金根据业绩考核,正常出勤时按约定标准发放,认定工伤前正常工作期间就以此方式计算工资。
若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收入。计算时,应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工作不满 12 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认定工伤前的工资,若员工对工资计算有异议,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认定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吗
认定工伤后赔偿主体需分情况确定。
若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而公司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全部由公司承担。
所以,认定工伤后赔偿并非全由公司承担,取决于公司是否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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