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可以一起赔偿吗

2026-01-21 17:08:02 法律在线 0
  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可以一起赔偿吗?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在符合条件时可双重赔偿。如劳动者上下班遇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等构成工伤,可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也能向单位要工伤保险待遇,但部分项目不重复赔,先找侵权人,不足再走工伤。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可以一起赔偿吗

   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双重赔偿。

   当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即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时,伤者既可以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也能按照工伤程序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涵盖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过,部分项目不能重复赔偿,比如医疗费,不能因同一伤害获得双倍赔偿,遵循填平原则,实际发生的费用仅能得到一次补偿。

   伤者可先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在获得赔偿后,对于侵权赔偿未覆盖或者不足的部分,再通过工伤保险途径进行补充。总之,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在法定情形下能共同索赔,但要遵循相应的赔偿规则。

   二、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赔付由谁来承担

   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赔付,承担主体根据不同项目有所区分。

   首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其次,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缴纳工伤保险后,大部分赔付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用人单位也需承担一部分费用,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后续生活。

   三、九级工伤月工资5000千能赔多少钱

   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与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月工资5000元,该项赔偿为5000×9 = 45000元。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标准差异较大。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时长需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由医疗机构确定。

   4.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标准不同,且停工留薪期时长、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等也因人而异,所以无法给出确切赔偿金额。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精准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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