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一、房子的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房子作为遗产时,其继承权顺序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还存在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这些规定确保了遗产继承的公平与合理,保障了各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子遗产继承去哪里过户
房子遗产继承过户要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具体流程及需前往机构说明如下:
一是公证处或法院。继承人需要先确定继承权。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就房产继承达成一致,可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则需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凭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继承权。
二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所需材料通常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三、房子是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继承。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而拥有使用权意味着对房屋仅有使用的权利,不具备所有权,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在可继承范围内。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以公租房为例,若承租人去世,其共同居住人满足一定条件,可向相关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居住使用。再如单位分配的公房,若符合单位规定及相关政策,同住家属也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获得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资格。
如果涉及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仅有使用权,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在处理只有使用权房子相关问题时,要依据具体情况,查看相关政策、合同约定以及单位规定等。若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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