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该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若要主张这部分赔偿,需在规定诉讼时效内提起。
不过,在实践中,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的认定存在不同情况。比如,对于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
若在时效期间内,出现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法律规定主要如下:
-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就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虽未明确是第三次签订,但也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一种特殊情况。
-法律后果: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工作。
三、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行。
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几种情形公司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不过,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便提前一个月通知,也需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公司解除合同就属违法。此时,劳动者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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