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一年期不到就不要上班了这个怎么算
一、合同期一年期不到就不要上班了这个怎么算
这属于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首先,需查看劳动合同中对于提前解除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比如违约条款、赔偿方式等。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工作;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若用人单位存在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但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性质及应承担的责任,以此来计算相应权益。
二、在上班途中一公里之内突然猝死算公亡吗
上班途中一公里内突然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亡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上班途中猝死情形,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一核心要点。
如果该“上班途中”被认定为是工作的合理延伸,例如劳动者处于正常的通勤路线上,且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前往工作地点,同时猝死原因与工作存在一定关联,比如本身就因工作长期劳累导致身体处于极度疲劳状态,在此种情况下,存在被认定为工亡的可能。
但要是上班途中并非工作的合理延伸,比如绕路去办私人事务时猝死,或者猝死是由自身突发的与工作无关联的严重疾病导致,且不符合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亡。认定工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三、上班工作地方没有签合同违法吗
上班的工作地方没有签合同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一,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若遇到此类情况,有权收集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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