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三十年没有签订合同能够获得多少补偿
一、上班三十年没有签订合同能够获得多少补偿
上班三十年未签订合同,补偿情况需具体分析:
首先,关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双倍工资请求有仲裁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上班三十年,已远超时效,难以主张这部分补偿。
其次,若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工作三十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三十年的话,应支付三十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即六十个月工资。
最后,若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补缴社保,因未缴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相应赔偿。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劳动者工资水平、工作情况等详细确定。
二、上班十年离开有补偿吗
上班十年后离开是否有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离职,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十年则应支付十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若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情形,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反之,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总之,需结合实际离职原因和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有补偿。
三、上班时间超时有补偿吗
上班时间超时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即正常工作日加班,一般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需留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成果等,以证明加班事实及加班时长。
但存在特殊情况,有些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实行这些工作制的岗位,计算加班补偿的方式与标准工时制有所不同。
如果劳动者认为自身加班未获合理补偿,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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