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骨折能赔偿多少钱
一、认定为工伤骨折能赔偿多少钱
认定为工伤骨折的赔偿金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 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5.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本人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计算得出。
二、认定为工伤后什么时候做鉴定
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有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而言,自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待病情稳定就可申请。但不同伤情稳定所需时间不同,比如骨折等较轻微损伤,可能几个月伤情就相对稳定;而涉及颅脑损伤等严重情况,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恢复和观察。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委员会根据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认定为工伤后赔偿内容怎么写
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内容书写需清晰准确,一般包含以下部分:
双方信息
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赔偿项目与金额
详细列出各项赔偿项目及对应金额。例如,医疗费需附上医院的费用清单和发票;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确定;若有护理费、营养费等,也应明确金额和计算依据。
支付方式与时间
说明赔偿款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并提供收款账号。同时,确定支付时间,如一次性支付或分阶段支付的具体节点。
权利义务声明
注明双方履行赔偿协议后,双方基于本次工伤事故的权利义务终结,劳动者不得就同一事故再向用人单位主张其他赔偿。
违约责任
若一方未按协议履行,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争议解决
约定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最后,双方需签字或盖章确认,使赔偿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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