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合同还需要撤销吗
一、无效的合同还需要撤销吗
无效的合同不需要撤销。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是不同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其自始、当然无效,即合同从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来使它失效。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
所以,无效合同本身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撤销的必要,当事人可直接主张合同无效。
二、无效的外包合同怎么处理
无效的外包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返还财产。合同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发包方支付了预付款,承包方应返还;若承包方已完成部分工作且无法恢复原状,发包方应折价补偿。
第二,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因承包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给发包方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承包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如发包方明知承包方资质不足仍签订合同,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第三,收缴财产。若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在处理无效外包合同时,当事人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协议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好
处理无效合同,一般按以下方式进行:
第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第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来确定其应承担的份额。
第三,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双方都是故意的,应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故意的,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
此外,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依据该条款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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