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次贷人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一、离婚了次贷人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离婚后次贷人能否提取公积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方面,若公积金提取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法定情形,比如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等,且次贷人满足相应条件,即便离婚也可提取。
另一方面,若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中对公积金的处理约定,且明确限制次贷人提取,在有合法有效协议约束时,可能会影响提取。若房屋产权归属主贷人,且离婚协议约定次贷人放弃与该房屋相关的公积金权益等情况,次贷人提取公积金可能受限。
通常,次贷人需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管理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总之,要综合考量公积金管理规定和离婚财产处理约定来确定能否提取。
二、房屋没有房产证离婚时怎样分配
离婚时房屋没有房产证,分配方式如下:
首先,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未取得房产证,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这是因为房产证未办理,房屋产权尚不确定,法院不宜直接对所有权作出裁判。
其次,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双方可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签订协议对房屋归属作出约定;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购买出资情况、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进行判决。
再者,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支付全部房款,但婚后才办理房产证,该房屋一般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婚后有共同偿还贷款等情况,对于共同偿还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三、双方离婚拆迁人头费怎么处理
离婚时拆迁人头费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拆迁人头费是基于个人身份获得,且明确为个人财产补偿,比如是对特定个人居住权益、人口安置的补偿,那么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若拆迁人头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头费又是基于房屋拆迁整体补偿的一部分,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践中,还需审查拆迁政策、协议内容等相关材料,以准确认定人头费性质。总之,拆迁人头费在离婚时的处理关键在于确定其性质归属,进而确定合理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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