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在异地能办离婚吗
一、夫妻俩在异地能办离婚吗
夫妻俩在异地能否办离婚,需区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通常情况下,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若满足一定条件,异地可以办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异地办理离婚要依据具体离婚方式及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能否办理。
二、夫妻俩能在外地协议离婚吗
夫妻俩不能在外地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必须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在外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是为了确保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有准确的核实和管理依据。
不过,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婚问题,但与协议离婚在办理地点要求上有所不同。
三、夫妻俩感情不和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感情不和办理离婚手续,存在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离婚协议。之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若一方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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