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离婚协议书的抚养权作废吗
一、复婚后离婚协议书的抚养权作废吗
复婚并不当然导致离婚协议书里关于抚养权的约定作废。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书面约定。复婚意味着双方恢复婚姻关系,但这并不影响之前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除非双方重新达成新的协议对抚养权等内容进行变更。
如果复婚之后,双方没有对抚养权问题重新协商并形成新的协议,那么原来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抚养权的条款依旧有效,双方应当按照该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过,若在复婚期间,实际的抚养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一方的抚养能力出现明显恶化,或孩子自身意愿有强烈改变等,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请求对抚养权归属进行重新判定。总之,复婚不直接使离婚协议书里的抚养权条款失效,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二、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离婚可以收回么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在离婚时能否收回需分情况讨论:
-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行为通常不可撤销。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作为子女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父母也难以收回。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父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收回房产。
-若房产尚未过户,且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或者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父母可随时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即使房产已过户,该房产也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父母一般无需收回。若未明确表示,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父母若想收回,需有充分证据证明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父母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离婚时怎么操作
若父母以买卖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在子女离婚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首先,判断房屋性质。若过户时明确表明该房屋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即便以买卖形式过户,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其次,若无明确赠与一方的表示,且房屋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如果双方对房屋分割能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屋归属及补偿等相关事宜,然后按协议执行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
最后,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房屋进行分割。法院会综合购房款来源、房屋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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