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以前建的房子属于违建吗
一、08年以前建的房子属于违建吗
08年以前建造的房子不一定属于违建。
2008年《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在此之前,房屋合法性判定主要依据《城市规划法》等旧有法律法规。若当时建房依法取得了相关审批文件,比如宅基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遵循了当时的规划和建设要求,即便后来相关标准发生变化,也不应认定为违建。
然而,若建房时完全未履行任何审批程序,严重违反当时规划和土地管理规定,即便建于2008年以前,也可能被认定为违建。例如,在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建房,破坏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
另外,历史遗留问题建房情况复杂,各地会出台相关政策对特定历史时期建房进行妥善处理,考虑建房背景、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认定为违建及如何处置。所以,不能单纯依据建房时间判定是否为违建,需结合建房当时法律规定、审批手续及地方政策来确定。
二、08年前建的房子算违建吗怎么处理
08年前建造的房子不一定算违建,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和处理。
2008年《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在此之前适用《城市规划法》。若房子建于08年之前,且当时已按《城市规划法》要求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比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就不属于违建。
若08年前建房未取得审批手续,但符合当时的规划政策和土地使用规定,只是因历史原因、管理不规范等未办理手续,一般也不认定为违建。但可能需补办相关手续,使房屋合法化。
若房屋严重违反当时的规划和土地管理规定,比如占用基本农田、影响重大公共利益等,即便建于08年前,也可能被认定为违建。通常会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对于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罚款。
三、08年前宅基地房加盖一层算违建吗
判断08年前宅基地房加盖一层是否算违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08年《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关于农村建房的规划管理规定相对宽松且各地执行情况差异较大。若在08年前加盖时,当地没有明确的建房审批制度或相关规划要求,并且加盖行为没有对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造成明显影响,一般不认定为违建。
但如果虽在08年前,但当地已经有相关的宅基地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建房需取得审批,而加盖一层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那么这种加盖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此外,即便在08年前,若加盖行为严重影响了邻居的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益,邻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可能面临一定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对于这类历史遗留的加盖建筑,政府部门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当地政策妥善处理,不一定会简单认定为违建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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