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存在明显区别:
- 概念含义:劳动关系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关系提前消灭;而劳动关系终止通常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法定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关系自然结束。
- 发生情形:解除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非过错性解除等;终止情形主要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 适用法律:解除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的相关条款;终止则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终止的规定。
- 经济补偿: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除等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法定终止情形,也可能涉及经济补偿,但规定不同。
- 程序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时,不同情形有不同程序要求,如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除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关系终止的程序相对简单,一般到期或法定情形出现即终止。
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双倍赔偿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不一定能获得双倍赔偿。
一般来说,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可获得双倍赔偿,也就是经济赔偿金。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常适用经济补偿,而非双倍赔偿。
依据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而双倍赔偿即经济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所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直接等同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也就不一定能获得双倍赔偿。
三、工伤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工伤十级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涉及多方面: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作用是对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能面临的医疗费用等给予一定补偿。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
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上述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此外,解除劳动关系前,职工还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等。职工在索赔时,应收集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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