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由谁负责
一、医疗过错鉴定由谁负责
根据本国现行法律制度,各行政区域的市级地区医学会以及与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平级直接管理的县级城市之地医学会均具备承担首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业职责的能力。
在更高级别的行政区域中,如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则肩负着组织二度鉴定工作的重大任务。
在特殊情况下,诸如涉及到疑难性、复杂性并具有全国范围内重大影响力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会有权组织相关的技术鉴定工作。
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请求,其时效性应自他们意识到或者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犯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且最长不超过1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二、医疗过错鉴定要钱吗
医疗过错鉴定需要支付相应费用。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当中华医学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医疗纠纷展开技术鉴定工作时,将向涉事单位或个人征收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其标准规定为每案8,500元人民币。
若参与鉴定的医学专家人数超过7人(含7人),则按照首次(市级)鉴定为每例2,200元人民币、(省级)鉴定为每例3,2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费用;反之,若专家人数不足7人,则按照首次(市级)鉴定为每例1,700元人民币、(省级)鉴定为每例2,2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费用。
三、医疗过错鉴定要多久
按照我国现行法规的明确规定,医疗过错鉴定的整个过程通常需要耗费约45个工作日。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必须在这个期限内作出鉴定结论,即45个自然日内。
如果存在对已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需要申请进行再次鉴定的情况下,所拥有的申请有效期为15个自然日。
这个期限是从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开始算起的,一旦超过此时间再提出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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