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遗嘱效力如何
一、财产继承遗嘱效力如何
财产继承遗嘱的效力需从多方面判断:
一是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立遗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是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例如,他人通过威胁手段迫使遗嘱人订立对其有利的遗嘱,该遗嘱不具有效力。
三是遗嘱内容合法且不违反公序良俗。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若处分了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无效。
四是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财产继承时可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二、公证属于什么遗嘱种类的
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它是指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遗嘱人需要亲自到公证机构,在公证员的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员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
公证遗嘱的优势明显。一方面,公证机构的介入确保了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能有效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等情况发生。另一方面,在后续可能出现的遗嘱纠纷中,公证遗嘱因其经过专业公证程序,往往更容易被司法机关认可和采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曾经被认为在各类遗嘱中处于优先地位,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绝对优先效力。
三、共同遗嘱形式要件有哪些
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遗嘱人共同订立的同一份遗嘱。其形式要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遗嘱人须具备遗嘱能力。订立共同遗嘱的各方都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清楚知晓遗嘱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各遗嘱人设立共同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其真实意愿表达的情形。
三是符合法定遗嘱形式。共同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形式,但都要满足相应形式的法定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四是内容合法。共同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处分的财产也应当是遗嘱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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