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与协议有什么区别
一、遗嘱与协议有什么区别
遗嘱与协议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作出的对其个人财产等事务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无需征得他人同意,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随时变更或撤销。而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各方都受协议约束,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二是生效时间不同。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协议一般在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签字(或符合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即生效,在当事人在世时就可能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是内容侧重点不同。遗嘱主要侧重于对个人财产的分配安排,也可包括对身后事务的嘱托等。协议内容则更为广泛,可涉及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如财产分割、合作经营、赡养抚养等。
四是主体不同。遗嘱主体是遗嘱人,而协议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二、遗嘱更改后需要公证吗
遗嘱更改后是否需要公证,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原遗嘱是公证遗嘱,更改后的遗嘱若仍希望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一般需要再次进行公证。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若仅以其他形式更改了公证遗嘱,可能导致遗嘱效力存在争议,再次公证可确保新遗嘱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其二,若原遗嘱不是公证遗嘱,更改后的遗嘱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只要符合相应的法定形式要件,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但公证遗嘱经过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和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更有保障,在后续可能发生的遗嘱纠纷中,公证遗嘱往往更易被认可。
总之,更改后的遗嘱公证与否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立遗嘱人的意愿来决定,但公证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风险。
三、什么人可以写房产遗嘱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可以写房产遗嘱:
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必须具有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一般而言,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精神、智力状况正常,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未成年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是房产所有权人或部分所有权人。遗嘱人须对房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即其应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如果是共有房产,遗嘱人只能就其享有的份额部分立遗嘱进行处分,否则超出部分的遗嘱内容可能无效。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人,所写的房产遗嘱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在其去世后按照遗嘱内容对房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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