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填写什么
一、劳动仲裁需要填写什么
劳动仲裁需填写的材料主要包括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即明确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赔偿金、经济补偿等具体数额,并详细说明产生纠纷的事实经过,如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加班情况、离职原因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需列举支持自己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的来源以及证人的相关信息。
此外,还可能需要填写一些其他的程序性表格,如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用于确保仲裁机构能够顺利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准确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会要求提交一些补充材料或填写特定的说明表格等。
二、劳动仲裁需要赔付多少
劳动仲裁的赔付金额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需考量诸多因素。
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张赔偿,通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那么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则为15000×2 = 30000元。
若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还有可能涉及加班工资、未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况的赔付,都需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准确计算赔付金额。
三、劳动仲裁需要打官司吗
劳动仲裁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打官司。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
其与打官司有区别。打官司一般指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判决。而劳动仲裁由专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仲裁程序相对简便、高效,能快速解决劳动纠纷。但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才进入打官司的阶段,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重新审理案件,作出最终判决。所以,劳动仲裁本身不属于打官司,但它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环节,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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