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成都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成都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依据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具体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2.**伤残津贴**:适用于一至六级伤残。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五级为70%,六级为60%。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享有。具体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需结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二、工伤赔偿后还能赔偿吗
工伤赔偿后是否还能获得其他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其一,若存在第三方侵权导致工伤,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受害者可向侵权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比如职工因交通事故构成工伤,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能要求肇事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不过,部分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一般不能重复获得。
其二,若工伤职工后续因工伤复发产生新的费用,经确认后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相关赔偿。若工伤导致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经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提高的,可按照新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
其三,若已获得工伤赔偿,但存在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却未支付或支付不足的情况,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补足。
总之,工伤赔偿后是否能再获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三、成都工伤5级伤残赔偿标准
成都工伤5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且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成都的标准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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