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承包地被征用村集体能收取费用吗
一、村民承包地被征用村集体能收取费用吗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农村土地实施征收行为时,土地征收补偿金应当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
在市政府征收土地修建道路后给予农民的补偿款,该村委会依然具有权利参与款项分配。
在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款分配前,都必须得到全村村民代表会议的同意。
这些补偿款的实际用途也应当严格限制在为村庄的公用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的范围之内。
具体而言,土地的补偿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享有的财产;而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则应归其所有人所有。
换句话说,土地补偿费实际上是我们整个村集体的共有资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应当由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并作出最终决策。
这意味着,这笔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式,包括是否可以将其中一部分用于村庄的公用设施建设、剩余部分如何分配给本村村民等等,都需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来进行商讨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承包地转让出去违法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转让给别人。
承包方自己说了算,想让别人种地就转呗。
新的《民法典》对这个问题有新规定,删除了耕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禁令,支持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也就是经营权能自由流转,还能进入市场呢。
三、承包地添加共有人合法吗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被视为全体家庭成员共享之权益。
农户对于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是依照家庭为单位展开的,因此,凡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均被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同所有人。
若在获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家庭中有新增人口出现而未能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册中得到相应记载,该类人员的承包经营权将需经由全家协商,共识达成后,再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进行申报和登记,方能确认其所有权地位的合法性。
以上是关于村民承包地被征用村集体能收取费用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