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知道立得有遗嘱呢
一、如何知道立得有遗嘱呢
要确定是否立有遗嘱,可通过多种途径。
首先,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询问。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往往可能知晓被继承人是否订立遗嘱以及遗嘱存放位置。比如在家庭日常交流中,被继承人可能提及过立遗嘱事宜。
其次,查找被继承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处。像书房抽屉、保险柜等,这些地方通常是保存重要文件包括遗嘱的常见地点。仔细检查其中的文件资料,看是否能找到遗嘱原件。
再者,联系被继承人的律师。若被继承人曾聘请律师处理法律事务,有可能委托律师代书或保管遗嘱。向律师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另外,若怀疑遗嘱存于公证处,可前往被继承人生前可能办理公证的公证处查询。有些遗嘱人会选择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处会有相关档案记录。
最后,若涉及不动产等重要财产,可到相关产权登记部门了解,部分地区可能允许查询是否有涉及该财产的遗嘱登记备案信息 。通过以上多种途径,一般能确定是否立有遗嘱。
二、遗嘱的效力包括什么内容
遗嘱效力包含多方面内容。
从形式效力看,不同类型遗嘱有法定形式要求。如公证遗嘱需经公证机构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只有符合法定形式,遗嘱才可能有效。
从实质效力讲,遗嘱人立遗嘱时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处分了他人财产等,会影响遗嘱的实质效力。只有同时满足形式和实质要求,遗嘱才具有完整、有效的法律效力。
三、遗嘱写成遗书有区别吗
遗嘱与遗书存在一定区别:
从法律性质看,遗嘱是立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及其他事务作出的在其死后生效的安排,具有明确的法律属性,是一种法律行为。而遗书可能只是立遗嘱人留下的信件、文字等,不一定专门涉及财产处分等法律事务,可能更多是表达情感、交代后事等。
从形式要求看,遗嘱在法律上有严格的形式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若不符合法定形式,遗嘱可能无效。而遗书一般无严格形式要求。
从法律效力看,符合法定条件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中关于财产处分等内容可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相关继承人等应按遗嘱执行。遗书若要产生类似遗嘱的法律效力,需满足遗嘱的法定条件,否则仅作为普通情感表达或一般文书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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