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违约金方面,其具体数额需经由双方法人的充分协商后进行明确规定。
在此过程中,若预先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其所引发的实际损失,则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仲裁机构的裁决,申请对该违约金进行相应调高。
反之,若已设定的违约金远远超过了实际损失,前述机构也有权酌情调整,以达到更为合理公平的权益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如双方法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对违约金事项做出具体约定,那么在发生违约行为时,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是多少
合同法已废止,相关规定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约定优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是调整机制。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三是损失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如何
《民法典》合同编对违约金有如下规定。
(一)违约金的性质
1. 补偿性为主。违约金主要是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种补偿手段。
2. 兼具一定惩罚性。当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但未过分高于时,仍按约定执行,此时有一定惩罚性。
(二)违约金的约定
1. 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约定有效。
2.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般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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