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遗产房怎么继承
一、公证过的遗产房怎么继承
公证过的遗产房继承,通常按以下方式进行:
其一,确认公证遗嘱的效力。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严格审查和证明的遗嘱形式,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需注意,若存在后续合法有效的新遗嘱,可能会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在不存在新的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公证遗嘱确定的继承人享有相应继承权。
其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公证遗嘱、房产证明等。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至继承人名下。
其三,若存在多个继承人,且在继承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确定房产的最终归属。
二、房子遗产怎么继承过户
房子遗产继承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房屋是否为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若存在共有情况,需先划分出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
其次,确认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然后,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明、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如有)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机构对继承人资格、遗嘱真实性等进行核实后,出具公证书。
最后,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继承人持公证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办理过户手续,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姥姥的遗产外孙能继承吗
外孙一般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继承姥姥的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形:
第一,代位继承。若姥姥的女儿(外孙的母亲)先于姥姥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有权继承的姥姥遗产份额。例如,姥姥有一套房产,其女儿早年离世,外孙此时可代替母亲参与姥姥房产等遗产的分割。
第二,遗嘱继承或遗赠。如果姥姥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外孙,那么外孙可以依据遗嘱获得相应遗产;或者姥姥以遗赠的方式给予外孙财产,外孙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也能够继承。
第三,转继承。若姥姥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外孙的母亲作为继承人也不幸去世,外孙可以转继承其母亲应继承的姥姥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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