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去劳动局给吗
一、劳动合同去劳动局给吗
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给劳动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由双方各自留存。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劳动纠纷发生后,劳动局可能会要求双方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据,以查明事实、认定劳动关系等。在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用人单位也可能被要求提供劳动合同以核实其用工是否合规等情况。
通常,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各自妥善保管。若涉及劳动争议,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需要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保障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也应妥善保存自己的劳动合同,以便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作为重要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劳动合同必须买社保吗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购买社保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社会保险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不买社保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所以,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三、劳动合同不备案可以吗
劳动合同不备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备案并非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只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备案也有其好处。备案有助于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管,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备案的劳动合同可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增强其证明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备案。若选择备案,应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若不备案,也需妥善保管好劳动合同,以备不时之需。总之,劳动合同不备案不影响其效力,但备案能为后续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处理等提供一定便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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