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算试用期吗
一、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算试用期吗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不能简单认定为试用期。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首先不能认定试用期当然存在。其次,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如果双方就劳动关系及相关权益产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个人用人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用人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了三个月,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即额外再给两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因未签合同离职,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离职时,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有力支持自身主张。
三、单位卖了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单位出售后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首先,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用人单位变更的相关条款,若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若单位出售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单位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违法,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最后,员工可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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