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作时间怎么算

2025-11-14 07:04:29 法律在线 0
  劳动仲裁工作时间怎么算?劳动仲裁工作时间计算:仲裁庭裁决案件应自受理申请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复杂可延十五日。部分事实清可先行裁决。工作时间含节假日等,因法定事由延期的时间也计入,当事人和解反悔再申请的期间同样计入。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仲裁工作时间怎么算

   劳动仲裁工作时间计算如下: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有多个事项需仲裁的案件,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在计算仲裁工作时间时,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至作出裁决之日止的期间为工作时间,包括中间的法定节假日等。但如果因法定事由导致延期,相应延长的时间也包含在整体的仲裁工作时间计算范围内。此外,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此期间也会计入整个劳动仲裁的工作时间流程。

   二、劳动仲裁后起诉收费标准

   劳动仲裁后起诉的收费标准如下:

   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不过,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即每件交纳5元。

   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具体收费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及当地法院规定有所差异。

   三、劳动仲裁公司谁参加仲裁

   在劳动仲裁中,公司一方通常由以下人员参加:

   1. 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参与仲裁活动,其作出的行为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2. 委托代理人:若公司委托律师或其他具备资格的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持有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仲裁。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3. 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公司可能会安排熟悉劳动争议相关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或具体经办员工参与仲裁。他们能够提供有关案件事实、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公司应对仲裁。

   4. 其他必要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公司可能还会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参与,如人力资源部门人员、财务人员等,以便全面、准确地处理劳动仲裁事宜。

   公司参加劳动仲裁时,应积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按照仲裁程序要求进行答辩和举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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