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对生父有赡养义务吗
一、继子对生父有赡养义务吗
继子对生父有赡养义务。父母子女关系基于血缘产生,这种关系具有法定性,不会因父母婚姻状况改变而消除。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即使继子与继父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也不影响其对生父的赡养责任。当生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继子应当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生父的特殊需要。
例如,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障生父的基本生活;在生父生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并给予护理照顾;经常关心看望生父,给予精神关怀。
当然,具体赡养方式和程度,可根据继子和生父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但赡养责任不可推卸。若继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生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2个如何扣除
非独生子女赡养两位老人时,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规定如下:
首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但这2000元需要由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其次,分摊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兄弟姐妹平均分摊,即如果有两人赡养老人,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另一种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之间约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同时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最后,无论采取哪种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都不能变更。纳税人应留存好相关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目的在于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扣除操作,确保扣除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三、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可以一个人扣除吗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由一个人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依据相关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但如果兄弟姐妹之间达成书面分摊协议,且其中一人选择独自承担2000元扣除额度,这种情况下可以由一个人扣除。
不过,需注意书面分摊协议应留存备查,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同时,扣除方式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总之,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若想一人扣除,需满足规定的分摊条件并按要求操作,以确保扣除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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