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不签劳动合同视为永久
一、几年不签劳动合同视为永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当出现这种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起类似“永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除非存在法定解除或终止情形,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长期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应权利,包括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和裁决。
二、劳动合同第三次签几年有效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有效期限有不同情况。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具体几年的限制,只要不出现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
当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的期限由双方自行约定,几个月、几年均可。但一旦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再满足一定条件时,劳动者仍可再次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常规几年一签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并无固定的“几年一签”标准,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具体期限,可以是一年、两年、五年等任意时长,到期后双方可选择续签或终止。
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特定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情形。
三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任务的开始至完成作为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
总之,具体签订期限要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协商以及法定情形来确定。
以上是关于几年不签劳动合同视为永久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