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18年自愿辞职有补偿吗
一、干了18年自愿辞职有补偿吗
劳动者干18年后自愿辞职,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但存在特殊情形:
第一,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及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以此为由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18年工作年限,应支付1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上述。
因此,干18年自愿辞职能否获得补偿,关键在于辞职原因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干了18年辞职怎么补偿
劳动者干了18年主动辞职,补偿情况需分情形来看:
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存在特殊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需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18年,经济补偿按18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支付上述标准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干20天没有合同辞职有工资吗
干20天没有签订合同辞职,是有工资的。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首先,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其次,工资的计算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结合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确定。例如,双方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每月按30天计算,劳动者工作20天,那么其应得工资大致为5000÷30×20元(具体计算方式可根据实际约定和计薪规则调整)。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工资;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三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工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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