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判开不开庭怎么判
一、缺席审判开不开庭怎么判
缺席审判是开庭审理的。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缺席审判的情形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同样会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判。如果原告证据能支持其主张,法院会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若证据不充分,法院可能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法院起诉开庭没去怎么判
法院起诉开庭当事人没去,分原告和被告两种情况。
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若被告提起反诉,此时法院可以就反诉进行缺席判决。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制度。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判。
不过,要是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应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三、刑事开庭后还需要调解吗
刑事开庭后是否需要调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刑事诉讼里,部分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这类案件开庭后,若双方有意愿,法院可主持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可能撤回起诉。
而在刑事公诉案件中,一般不能就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调解,但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如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这种和解在开庭后也可进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会考虑从宽处理。
不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上述公诉案件和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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