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用公证吗
一、保险合同用公证吗
保险合同并非必须公证。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即依法成立并生效。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保险合同进行公证,能进一步增强其证据效力,在发生纠纷时,经公证的保险合同作为证据的证明力较高。
不过,公证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即使未经过公证,只要合同满足生效要件,就受法律保护,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是否对保险合同进行公证,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若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通过公证增强合同效力、保障权益,可选择办理公证;若认为合同本身足以保障权益,不公证也无妨。
二、保险合同可以卖吗
保险合同不可以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和特定性。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的订立基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且需遵循最大诚信原则。随意买卖保险合同违背了这些原则,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可能导致非法获利、欺诈等不良后果。
从合同性质角度,保险合同是为特定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而设立。每个保险合同都有其特定的风险评估、费率计算等,是针对具体个体的情况来确定的。若将其售卖,新的买家与原合同所保障的风险情况可能不匹配,保险人无法按照原合同对新买家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和保险保障,这会使保险合同的履行出现混乱。
此外,保险合同的权益转让在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一般仅限于特定情形,如某些财产保险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权益转让,但并非是单纯的买卖。所以,保险合同不能随意买卖。
三、保险合同双方有吗
保险合同有双方当事人,分别是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同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有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相关情况等义务,同时享有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权利等。
此外,保险合同可能还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则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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