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罚药店检查发现过期药品
一、如何处罚药店检查发现过期药品
针对在药店查获的过期药品所应采取的相应处罚措施通常包括:
1.对相关过期药品予以全面没收以及相对应的违法所得款项,同时向当事人施加罚款处罚。
其中,罚款数额应当介于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十倍至二十倍之间。
若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未能达到一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则按照一万元进行计算。
2.如果该药品涉及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勒令暂停生产与营业活动,甚至面临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严厉惩罚。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如何处罚药店发现过期药品但未售出
对于存储或售卖过期药物的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生产商或销售商在其产品中掺入了其他物质、伪造产品信息,或者将低质量产品冒充高质量产品,并且销售数额超过五万元但未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话,他们将会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要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销售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但不足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话,违法行为人则会受到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过期药物的行为都是非法且危险的,是对消费者健康权益的严重侵犯,因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三、如何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在卫生间发现的过期药品
对于已经超出保质期的药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将其视作质量存在缺陷的药物处理。
在此基础上,对于生产及销售此类劣药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查处。
首先,对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药及违法所得,应当予以全额没收。
其次,根据违法生产、销售药品的货值金额,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严重,则需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停业整顿,甚至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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