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20天没签合同离职要双倍工资吗
一、干20天没签合同离职要双倍工资吗
工作20天未签合同离职,主张双倍工资存在一定复杂性。
从法律规定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强调“超过一个月”,仅工作20天,尚未达到法律强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节点。
但实践中,若有证据能证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签订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有统一安排签订合同却一直未落实,且劳动者多次催告仍未处理,这种情况下主张双倍工资有一定合理性。
此外,劳动者需留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总之,仅工作20天就主张双倍工资,在法律上较难直接获得支持,但结合具体情况及证据等因素,存在争取空间。
二、恶意降薪被迫离职赔偿按n还是2n
若因恶意降薪被迫离职,赔偿情况需分不同情形判断。
如果用人单位恶意降薪,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N”。“N”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恶意降薪,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未经协商一致擅自大幅降低薪资,迫使劳动者离职,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N”。
判断究竟适用“N”还是“2N”,关键在于认定用人单位降薪行为的性质,是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违法解除,还是一般的因未依法提供劳动条件或足额支付报酬等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者需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沟通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单位以降薪为由迫使离职有赔偿吗
单位以降薪为由迫使劳动者离职,劳动者一般可获得赔偿。
从法律角度看,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降薪,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这一行为可视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支付劳动报酬。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若因单位降薪而被迫离职,符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要获取赔偿,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与单位沟通降薪问题的记录等,以证明单位存在降薪及迫使离职的事实。之后,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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